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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吉他队
200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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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5。穿着红黄白相间的三色校服,在图书馆看连环画版的世界名著。放学回家后很晚,她和合唱队的同伴一起走,绕到和平商业大厦那条街上。她说,那儿有一条我喜欢的阿迪达斯的裤子,两侧是white tripes,还有黑点。说完她的脸马上红了。
那时候天虽然不太蓝,日子却过得太慢。她在三层或者四层楼上托着下巴看充满激情的弟弟妹妹们,穿着绿黄白相间的三色校服,在下课铃后随着五颜六色的下课人群一齐冲向食堂。他们也许在上着周国标的英语课,或者在课间操时听已经长出大肚子的体育老师李刚日复一日的口号。他们的值周生也来查她班级的课间操,她个儿矮,总是站在靠后的位置,总是对这些小孩儿投去轻蔑的目光。她在心中哼唱“ohoh, we are in trouble”,偶尔在人潮汹涌的操场上停留。然后可能有一天,她看见一个绿黄白的少年,或许因为他们可能都端着带把儿的铁饭盒急匆匆的想多拿几块炸肉饼...和她刷拉一下,擦肩而过。
I get knocked down but I get up again,You‘re never going to keep me down...
她17。穿着蓝白短衬衣,最讨厌做数学题。可以不穿校服的时候她也不打扮,就是把自己弄得像个乌鸦似的,话少,也不太合群,成天听个随身听,和一个圆脸庞的姑娘形影不离。那时候她的头发微卷,怎么梳也梳不直。偶尔散开来梳个公主头都要担惊受怕半天,怕老师说风纪有问题。她只系黑色的头绳儿,喜欢逍遥。回家像练大字一样把某某人的名字写100遍。一行5个,5种水儿笔,每天一篇。每个月都给某音乐杂志写信,给hanson和the moffatts投无数票,相信他们和其他人是不同的并且深信不疑。有一天她穿着黑色的真维斯上衣,对一个人欲言又止。后来又摇摇头算了。她开始听Guns 'n' Roses,拼命梦想着hard rock,在圣诞节的晚上站在金色的门口久久不愿离开,托同学帮她带一套乐器的别针——可买的时候已经再也没有卖的了。但是她得到了2000年的纪念版,小心地存起来,很久、很久、很久之后才拿出来用。
她对那个学校始终怀有一定的敌意。自由,奔放,聪明人的聚集地,她去了那儿,也许就废了。她和圆脸庞的姑娘去过一次,印象中是繁华的商业街旁,学校古老,很多人围着不大的操场——她可能是去那儿参加英语比赛,也可能是参加体育会考。很快地结束了考试后她们俩一路骑到西单,在胡子老爹点一杯19元钱的奶茶并互相谦让。途中路过西四,每一次都要看看2块5的coming up还剩几盘。她听到在那个学校里有个和她志同道合的人后很是兴奋,又有点嫉妒和畏惧这个想象中的纨绔子弟。她在传条本上用特别难看的字体写“你把他给我,不行的话只给我琴谱也可以”,背着360块钱的shengfeng吉他每周跑到王府井力升去学琴。后来老师到了琉璃厂,她便不再去了。然后可能有一天,她看见一个骑车骑得飞快的少年,因为常年没钱吃饭而面有菜色,顶着和她一样的微卷发匆匆去买乐队组成的设备或者一张新出的碟...在时光倒流的天星音像门口,她开门,他也开门,刷拉一下,擦肩而过。
If only I had the guts to feel this way, If only you look at me and want to stay...
她18。穿着难看的double star,上课时不停地说话。她和圆脸庞的姑娘中午旷课回家打ps游戏,或者跑到燕丰附近的一片草地荡秋千,把那里叫做娜塔斯纳兰——是Princess Maker 2里面一个姑娘的名字。她们买了同一款电脑,联想的天x系列,蓝色的,她开始拼命上网,和一个湛江的男青年通信通了半年,因为他有一个乐队,网名叫做pink floyd还是什么,虽然她根本就不听那个。后来他们互相邮寄了照片之后就再也没联系了,她依稀记得凡是这种时候她一律会寄那张在布鲁塞尔广场照的照片。她不知怎么地在网易OM社区扎下根来,和有些人混在一起,用有限的时间去前门淘片儿盘。他们听什么她就听什么,他们赶上了那个时代最风口浪尖儿的东西。她似懂非懂地听了portishead和mazzy star,the sundays和bbr...她另外一个不错的朋友姑娘和她说你知道么parachutes终于有卖的了,有待的节目里还在放。她因为damon去买了elastica,但那个时候觉得不太好听。
她在上不得不上的晚自习补课之前总是要出门买点吃的,胡豆瓣,辣板筋,恰恰香瓜子,蒙牛小白脸,秀逗,醒目...没钱买的时候看看也好。她在学校外面的某个机构也许是驻京办还是什么的地方吃过面条,都坨了,很难吃。然后可能有一天,她对桌也坐了个姑娘在听着音乐吃面条,或者在那个小卖部排队等着买点熬夜用的食物,和她一样,百无聊赖地希望目前这样的日子赶快过去,或者其实根本也——不知道过去了之后会怎样。她们行色不匆匆且面无表情,刷拉一下,擦肩而过。
Friday night, saturday morning; saturday night, sunday mo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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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有他(她),还有我。
后来,走走停停,经历这转动的世界,他们终于成为了路边吉他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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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后来叶扬的店搬到了影协电影院那儿,麦当劳背后。但那时候我已经不再买盘了……
3. 擦擦你少了一个b!(坏笑着跑开)
2. 对我知道。
那你们因为跑步或快走被李老师抓过么-.-
= = 那操场虽然不大,但跑着挺舒服的,不咯脚。。
我跟你说我的姑娘向来都是武斗大赛冠军,剑术及其牛逼。
有素的。
1. 和平里的天星我也经常去,高一高二那两年。那是我发迹的地方!2000年冬天,每天下午4点到5点这段儿时间我应该都会耗在那儿。(但印象中不记得曾和你或任何人擦肩而过)另外你去的想必也是里边儿卖打口儿的小屋儿吧?我在那屋里就没看到过姑娘。或者是我当年对姑娘特别迟钝?当年姑娘远不如摇滚乐的吸引力大。
2. 高三听到一个噩耗,天星卖盘那哥们儿,“紫环”乐队贝斯手,似乎是叫白羽,在一次针对非法音像制品的严打行动中进去了,获刑三年。再后来,当我已经变成了冻柠茶 chimneycrow 的时候,还经常在晚饭时和鸡脾饭 journalren 说起,“这哥们儿现在应该已经放出来了吧……”
他人非常好,会总结我听东西的路数,然后固定为我留着他认为我应该会爱听的东西。我很怀念他。
3. 后来我和雷旋发现,“紫环”乐队的吉他手也卖盘,在西四。
4. “因为常年没钱吃饭而面有菜色”……王总的形象唉。
5. 再后来的大学时期基本上跟你们就没有交集了,反而是更早期的中学时代会有一些。燕丰商场,柳芳,西坝河,光熙门,和平里,都是我闭着眼睛也不会迷路的地方。昨天去静安中心的路上,给我的感觉就像时光倒流了。
6. ……昨天王总喝高后的行为举止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1. 你去的那会儿大概我也不怎么去了,我常去的时候是初二到高一,那时候还没有里面的小屋。我主要买BSB 911什么的。后来我常去的是和平里富龙上面的小商品市场买打口,那里有叶扬他弟叶勇在那儿。
2. 小屋我去过,见过那个吉他手,是个长、发、大、帅、哥。我的elastica就是那儿买的,要了我40。
3. 西四那家我也去过,老板是姓白。我的simian和devine comedy就是那儿买的。
4. 嗯嗯我当时描述的擦肩是想象在协和的那家天星,我的the mama's and the papa's和scorpion就是在那儿买的。那天还陪着我媳妇儿——圆脸的姑娘买了一张H!O!T!
5. 是的,赶明儿咱们再去摸一次。
6. .....这个,我说不好,这个,我实在说不好..........
2。我特喜欢princess maker 2...巅峰之作啊。。后来就不行了。。
2. 对对!
2有国王的新衣。